一、公务(普通)护照办理
(一)新护照申办要求
1、现无公务(普通)护照/护照过期/护照有效期不足2、在办结因公出国校内审批后,由申请者本人到国际处(北辰亚利桑那工业学院楼C203)采集指纹,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标明出生地所在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名)(3)小二寸白底彩照电子版(着深色衣服、不带眼镜、必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
(4)护照申请卡
(5)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二)旧护照申领要求若所持公务(普通)护照在有效期内,仍需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标明出生地所在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名)
(2)小二寸白底彩照电子版(着深色衣服、不带眼镜、必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
(3)护照申请卡(三)办理时间:1至2周(不含节假日)
二、因公往来港、澳特区通行证办理
(一)办证要求
1、现无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行证过期/通行证有效期不足
2、申请者在办结因公赴港、澳地区校内审批后,备齐如下材料,交至东院七教1214室:
(1)身份证复印件(标明出生地所在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名)
(3)通行证申请卡
(二)办理时间:1至2周(不含节假日)
三、证照类型及图例
(一)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
1、公务普通护照(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
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
2、公务护照(Service Passport)
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以上公务员、中国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外交护照(Diplomatic Passport)
由外交部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4、普通护照(因私护照,Passport)
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机关,以及驻外使、领馆和驻香港、澳门公署颁发给前往国外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证件分为“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与“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两种。
1、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
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或各主要省市外事办公室签给内地因公人员因公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2、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
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三)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地区居民前往中国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