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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省政府“燕赵友谊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3-22 访问量: -->

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促进我省与世界各国经文、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广泛交与合作,根据《河北省外国专家燕赵友谊奖实施办法》(冀200241号,见附件)的规定,现将2018年省政府“燕赵友谊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部门

    1各市外国专家局和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申报本市企事业单位(含市属高校及中等以下教育机关)聘请的外国专家。

    2、省教育厅负责报省属院校聘请的外国专家;省国资委负责申报省属监管企业聘请的外国专家;其他省直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所属单位聘请的外国专家。

二、申报条件

    1、要按照《河北省外国专家燕赵友谊奖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和申报

    2、申报的专家一般在我省连续工作超过一年(或1学年多次来我省短期工作,并在某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已经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省政府“燕赵友谊奖”的专家不再申报。

   4、已申报过但未获奖的专家,今年可再次申报,请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时间。

   5、申报专家必须是可以公开宣传的外国专家。

   6、港、澳、台地区专家以及侨居国外的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奖励补助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每两年组织一次“燕赵友谊奖”评选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外国人才进行奖励,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奖金。

四、申报材料

    1,《燕赵友谊奖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或国际处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2、外国专家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专家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4、家在我省工作及成果照片。
五、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5日。请有意向申报的专家将纸质材料送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将申报材料(含《燕赵友谊奖申请表》、照片和专家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谈老师

电话:022-60204053

邮箱:tany1218@126.com

 

 

附件1:燕赵友谊奖申报表

附件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外国专家燕赵友谊奖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附件:
附件1 燕赵友谊奖申请表.doc